来源: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:2021-04-22 10:31:33 点击量: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(2020—2025年),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、法治政府建设、消费维权等为重点,明确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目标任务,推进行政执法程序化、规范化,防控行政执法风险,推动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,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,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,制定如下实施方案:
一、工作目标
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树牢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紧紧围绕“建设职能科学、权责法定、执法严明、公开公正、廉洁高效、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”总体目标,把法治建设作为市场监管的一项全局性、系统性和长期性工作,健全组织机构,明确责任分工,建立重大事务依法、科学、民主决策机制,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,把平等保护贯彻到执法、守法等各个环节,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,增强执法履职能力,提高执法水平,全面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,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,用法治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。
二、组织领导
为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,成立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,并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。
组 长:刘亚光、宋兴鹤
副组长:白雪松、汤浩然、贺永平、默志勇、朱剑平、白晶鑫、姜艳丽、朱天佐、
成 员:盟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
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盟局法规科,负责统一协调、组织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。
三、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
(一)严格行政决策工作机制和程序。充分发挥局党委在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中的作用,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》,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,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,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,同推进、同督促、同考核。明确重大决策范围和事项,将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贯穿于行政决策始终,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、涉法事务处理方面的法律支撑作用,防控决策风险。
(二)落实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。全面完成局党委领导班子、干部职工年度学法任务。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,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。健全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,做好执法人员执法证的申领、换发、注销和日常管理工作,确保执法主体合法有效。
(三)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。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,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、公平竞争审查、集体讨论、公开征求意见以及统一登记、编号、印发,依法公布、备案等制度,切实做到规范性文件不与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上级机关规范性文件抵触。加强对下级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,做到有件必备、有错必纠。
(四)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。依据国务院、自治区人民政府取消行政许可事项,对照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,适时调整权责清单,及时予以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(五)全面推进政务公开。坚持政务公开常态化,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执法职权、执法依据、实施主体、执法流程、办结时限、结果等事项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
(六)做好网站法律法规栏目内容维护。及时更新公布新出台法律、法规及规章,搭建网上普法平台,便于系统干部查阅。
(七)推进开展信访工作。规范信访工作程序,健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,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,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。
(八)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实践活动。严格落实“谁执法谁普法”普法责任制,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位,以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为重点,以市场监管执法人员、经营者和消费者为对象,将普法工作贯穿于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中;组织开展3.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、法治宣传月、5.20世界计量日、“质量月”、标准化知识宣传、食品安全宣传周、12•4法制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,营造学法、懂法、守法、信法、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。
四、全面依法履行部门职能
(一)深化商事制度改革。推进“证照分离”改革,开展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工作,落实《吴忠市工业领域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实施方案》,切实解决准入不准营,市场退出难等突出问题。推行企业登记“多证合一”、电子化系统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,及时公示监管执法信息,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制度。
(二)完善信用监管机制,提升市场监管效能。健全以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为基本手段,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,推行日常检查“双随机”方式全覆盖。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“黑名单”及其信用修复制度和联合惩戒机制。加强信息化建设,积极推进“告知承诺 事中事后”新型监管方式,提高市场监管效能,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执法的科学化,规范化水平。
(三)依法履行监管执法职责。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当竞争、商标广告、产品质量、消费维权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,强化特种设备、食品、保健食品、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化妆品、计量器具等重点环节和商品的监管执法。
(四)规范行政执法行为。依据《兴安盟行政程序规定》,严格落实市局《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规范案源管理、调查取证,扣押、封存、罚没物品管理,行政处罚告知、处罚决定等各环节行政执法行为,准确使用行政自由裁量权,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,健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。
(五)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。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,整合优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,减少执法层级。推进执法力量下沉,提高执法效率。
(六)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。推行行政执法机关执法公示制度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,加大市场监管执法监督力度,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,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。
(七)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。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,丰富案卷评查形式,梳理研讨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好的做法,通报案卷评查结果,促进提高案件质量。
(八)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。健全行政执法与公安、检察等司法机关信息共享、案情通报、案件移送制度。行政处罚案件按照规定及时录入“两法衔接”平台。
(九)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。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,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,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和公信力,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。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,建立行政败诉案件责任追究机制,不断提升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。
(十)扎实推进“法律八进”活动。按照“谁执法谁普法”普法责任制要求,开展“法律六进”主题宣传教育活动,做好法律咨询、法治展板巡展、法治宣传品发放等工作,提高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的感染力。
(十一)配合检察机关做好公益诉讼工作。正确认识和理解公益诉讼制度的内涵和要求,以依法严格履职为主线,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,及时回应群众关切,防范执法风险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,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。
(十二)开展行政监督和行政监察工作。加强部门和岗位的权力制约,防控廉政风险;完善行政不作为、乱作为及失职、渎职问责机制,实现违法行政责任追究常态化。健全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,方便群众投诉举报、反映问题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,完善工作机制。局机关各部门要高度重视,增强工作责任感,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议事日程,按照确定的目标,精心组织,周密安排,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、同落实、同考核,确保工作成效。
(二)突出工作重点,积极稳妥推进。局机关各部门要制定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工作方案和措施,突出工作重点,拓展工作思路,认真组织实施,及时总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验,统筹规划市场监管各项工作,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进程。
(三)加强舆论宣传,营造良好氛围。局机关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,加大对市场监管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,将法治政府建设融入市场监管执法各项宣传教育活动中,努力扩大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群众基础,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氛围。
(四)加强检查指导,推动工作落实。局机关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,牢固树立法治思维,将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,按照分解的工作任务、工作时限,理清思路,狠抓落实。市局将适时组织督促、检查,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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